刊名 | 《论证与研究》 | ||||
作者 | 秦婧 (西安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陕西西安 710600) | 英文名 | 年,卷(期) | 2024年,第2期 | |
主办单位 | 华文科学出版社 | 刊号 | ISSN:3079-9236(原2705-0858) | DOI |
摘要:行政规范性文件作为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进行行政管理活动中广泛使用的法律文书,其发挥着维护社会稳 定,推动社会治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实现行政效率和公正的重要作用。然而,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法治环境 的日趋成熟,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制定、实施和监督过程中,面临着诸多困境,如不明确的法律定位,繁杂的制定程序,缺乏 有效的实施保障和公众参与,以及监督机制的不健全等。[1]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正常发挥,降低 了行政效率,影响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也对社会公正、和谐与安定产生了不良影响。本文以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 式,从行政法学的视角,对中国当前行政规范性文件事前监督体系进行了深度剖析。通过回顾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理定位, 系统地分析了中国行政规范性文件事前监督体系不完善之处。[2]此外,我们还对现行行政事前监督体系的改革进行了深度探 讨,提出了一系列改革建议,以提高行政监督体系的有效性和公正性。本文的研究不仅有助于推动我国行政事前监督体系的 改革和发展,提高行政效率和公正,同时也为更好地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制目标提供了有益的理论指导和实践参考。 关键词: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监督体系、事前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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